為讓全國共9萬輛計程車有乘客險保障,立委張廖萬堅提的《公路法》第65條在15日就要上路,每輛計程車都將有至少150萬元的乘客險保障,但卻出現重複投保的亂象。為此,張廖萬堅14日舉行「計程車旅客責任險明天上路 如何投保?司機霧煞煞」記者會,呼籲交通部應清查重複投保亂象,提出投保QA,協助司機遵守新法規定,解決亂象。
臺北市全國計程車駕駛產業工會江信翰表示,工會是建議租/送車就由車行統一投保、自備車身之靠行車可自行投保,車行不應向自行投保之駕駛收取費用,以及車隊不應變相收取任何保險費用。車行投保車輛,如遇出險,車行應積極處理。如遇不處理反要駕駛自行掏腰包者,應有申訴管道。
工會理事陳炳旭也補充,車隊投保的保障範圍只有包含車隊派遣搭載之乘客,但若是路招,或是熟客、介紹指定服務等狀況,車隊卻叫司機要另外去投保,即產生重複投保的問題。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王基洲回應,未來都是回到車行去投保旅客責任險,目前已在車隊投保的司機,不用重複投保,待現行保險到期後,再回到原車行投保即可,已發函給各公會與車隊;車隊若沒辦法承諾保障涵蓋每一位旅客,就應把保費退還,由司機自行回車行投保。
張廖萬堅最後要求交通部應明確表態,並加強宣導官方的QA,以協助司機、車隊遵守新法規定,並且解決重複投保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