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近年因用路人車禍頻傳,遭國外媒體下標提醒。警政署推出「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標誌標線部分,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規劃包括行人庇護島、退縮行穿線,另在號誌部分,試辦行人專用時相等。市議員林德宇在市議會總質詢時,要求市府擴大試辦重要路口早開行人時相號誌,避免人車衝突。
林德宇指出,市議會旁邊的文心路與市政北一路就有設立行人早開時相號誌,行人綠燈大概是早開大概8秒或10秒,以他個人經驗,確實能保障行人提早進入穿越線,汽車駕駛人只要遵循紅燈號誌,就不會有「要開?不開?」、「要停?不停?」的誤判。他建議,這項號誌應可在重要路口擴大試辦,也可以減少警察執法第一線的困擾。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各區都陸續試辦行人的早開時相及行人專用時相,也持續滾動式檢討。不過,若要做行人早開時相,綠燈的週期時間一定要夠長,否則會影響車行時間,目前根據每個路口的特性進行號誌的調整與配置。
林德宇問警察局長李文章,第一線員警在這兩個月,無論是現場攔查或是民眾提供,行人早開時相號誌的設置是否有效減少行人與駕駛的衝突?李文章表示,行人優先穿越部分,警政署有同一標準。車輛要禮讓行人部分,行人時相開了以後,車要距離行人3公尺約一輛車的距離,第二個就是車子的前緣不能進入行人的穿越線,也就是前輪不能壓到斑馬線。
李文章說,目前執行效果還不錯,當然還有一些技術問題,比如行人或駕駛人誤判。不過,還是要依照每一個路口的狀況來調整,譬如路口若靠近學校,行人早開並沒有問題,但在一些車流量比較大的地方,可能行人早開跟右轉的車輛就會有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