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新制日前上路,車輛未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提高至6千元,交通部公路總局5日表示,駕駛人未停讓行人除重罰外,將優先安排未停讓行人的違規駕駛人參加道安講習,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講習者,可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
公路總局說明,今年6月30日起有多項交通法規修正施行,其中為提升行人通過路口安全,修法前未停讓行人只有罰鍰,6月30日依新修正法規,未停讓行人違規,汽車駕駛人加重處罰至6千元,機車1年內有2次以上未停讓行人者,也加重處罰至6千元。同時,新增記違規點數3點1年內記達12點者,吊扣駕照2個月,還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為落實停讓文化,公路總局表示,未來監理機關會針對未停讓行人的違規駕駛人,優先安排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藉由講習即時導正違規駕駛人的行為,建立正確駕駛觀念。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講習者,會有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若仍不依限期繳送駕照者,吊銷其駕照。
公路總局提醒,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務必停讓行人,以免造成交通事故,而遭罰款、記點處分及參加講習。同時呼籲行人,穿越道路應行走行人穿越道,千萬不可低頭滑手機。
公路總局也強調,在馬路上我們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駕駛人,大家應抱持同理心、將心比心,共同打造優質停讓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