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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囤房稅 採全國歸戶

圖為高處遠眺高雄亞洲新灣區市景。(中央社)
圖為高處遠眺高雄亞洲新灣區市景。(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常懷仁/臺北報導】財政部在6日赴行政院報告「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指出為減少房屋空置,減少囤房問題,將對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同時對持有多戶但未有效使用者,加重稅率至2%~4.8%,不過,財政部同時針對自住房屋、達標的租賃房屋,以及繼承共有房屋與建商餘屋等提出四大配套,該案經行政院拍板,財政部預計9月將修正草案送至行政院核轉至立法院,最快明年7月1日實施,預計全國346萬戶是用配套可減少,36萬戶將被加重稅率。

關於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重點,分為3項,包括:將「縣市歸戶」調整為「全國歸戶」,讓分散囤房者無所遁形;法定稅率從1.5%至3.6%整體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過去法規規範為地方政府「可」訂定差別稅率,未來則為「應」訂定差別稅率,等同全國各縣市都須推動囤房稅率。

至於四大配套部分,包括:排除豪宅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且在一定金額以下的稅率,由現行的1.2%調降為1%;出租且合法申報租金收入等房屋,最高稅率由3.6%調降為2.4%,最低稅率維持1.5%,繼承共有住宅亦同。

至於建商餘屋部分,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3.6%,但超過兩年則維持最高稅率4.8%。

財政部後續預計將研議房屋稅條例修法送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後再送立法院審議,若順利三讀,預計民國113年7月實施新制,114年5月正式開徵。

財政部長莊翠雲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103年房屋稅條例修正後,授權地方政府得視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對非自住房屋按持有戶數的稅率範圍在1.5%~3.6%之間,而目前開徵情況,是10個縣市已採差別稅率,但還是有12個縣市維持單一稅率課徵1.5%。

莊翠雲說,實施這麼多年,還是有12個縣市採最低稅率1.5%課徵,這次循序規劃調整稅率,差別稅率由1.5%~3.6%上調至2%至4.8%調幅約三成,修正後地方政府必須訂定差別稅率,也就是無法像過去只採最低稅率課徵。

另外,她說,四大配套則是避免傷及無辜,適用於配套的全國戶數高達346萬戶。而可能被加重稅賦的戶數反而比較少,為36萬戶,預計這部分新增稅收粗估達新台幣26億元。

至於自住部分,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調降為1%,關於這「一定金額」的認定,莊翠雲說,將授權地方縣市政府因地制宜訂定。

另外,莊翠雲強調,關於出租且合法申報租金收入等房屋,給予較優惠稅率,則是考慮到避免把稅金轉嫁給投資人等問題。

另外,地方政府配合度的問題,莊翠雲說,仍會持續輔導。另據媒體報導,6都包括: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對新制態度,多採樂見但效應待評估等態度。

而6直轄市僅新北市無囤房稅遭質疑,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主任秘書連文娟在6日回應媒體,持續與新北市議會溝通,爭取在8月臨時會三讀。

全國歸戶將減少分散囤房者

至於對房市的影響,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認為,本方案除最高稅率從3.6%變成4.8%之外,另外一個重點是財政部將採全國歸戶,也意味著現行有心人藉由縣市稅率不同,沒有全國歸戶達到節稅目的之作法將明顯減少,影響除了多戶持有者,也包括手上有長期庫存的建商,且新屋影響比舊屋明顯。

但是否會影響房價,徐佳馨說,除端看購屋人財力外,也要看大環境狀況,如果房市沒有大幅修正,不大容易發生屋主拋售的狀況。

未必立即影響房市 但恐致租金轉嫁

另外,由於多屋持有人稅率大幅拉高,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總監郎美囡分析,這塊影響未必會立即導入銷售市場,畢竟房地產價值高,交易期間長,在囤房稅之前,已有央行的不動產選擇性信用管制及平均地權條例子法重挫市場交易,買方也因升息而觀望,缺乏交易量也難彰顯價格走勢。

反而房租可能率先反應,郎美囡說,如果以新北市新店區近捷運某40坪20年大樓為例,每年自用房屋稅1.2%約在4,500元,若乘以4倍為4.8%,就變成18,000元。她認為,這樣的金額也足以轉嫁給租客。

另外,在6日行政院院會上,央行總裁楊金龍提到,將對選擇性信用管制提出調整作法。

據行政院轉述,楊金龍在會上提到,原先是考量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的比率仍然很高,因此在6月16日新增規劃,規範自然人在特定地區第二戶購屋貸款成數的上限是7成。

不過,行政院轉述,這項措施實施三週以來,外界反映,對於那些先買、後賣的換屋族造成困擾。

行政院轉述,考量到這類族群的換屋需求,央行近期持續和銀行研議,希望提出一套對銀行實務可行的方案,以解決這類換屋族群實際的資金需求;楊金龍說,相關方案會儘速對外公布。

立委:稅基沒變 隔靴搔癢

對於囤房稅2.0方案,立委及民團認為效果不大,而且存在選舉因素。內政部長林右昌則說,與選舉關係不大,住宅政策一直都在做。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向《大紀元時報》表示,現在政院版有點為德不卒,欠缺整體配套,第四戶才算,是否代表可以囤兩戶、三戶?有兩、三戶者可能更多,還把審議權甩鍋給縣市政府,但地方要選舉,也不會想得罪選民,他質疑這件事真的做得到嗎?

張其祿指出,囤房真正問題是「實質稅率太低」,現在只改稅率沒改稅基,稅率拉到4.8%好像很高,但真正的房屋實質稅率跟多數國家的實質稅率(約1%)相比,臺灣還是距離「超級遙遠」,即便稅率提高了,但稅基沒有變,課稅也不痛不癢。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隔靴搔癢,形式大於實質,距離實質稅率1%,仍有非常大的距離。大幅拉高稅率並搭配空屋主動申報,才能打擊囤房空屋大戶。此外,當各縣市政府可自定差別稅率,一定會造成囤房大戶選擇低稅率縣市申報,所以要由中央訂定統一的囤房稅、空屋稅,才能有效打擊都會地區的空屋囤房現象。 

民團:多幾千塊 難改變囤房狀況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祕書長彭揚凱向《大紀元時報》表示,這是回應了選舉上的壓力,但實際是無效政策。政策目的若是要多收錢,那可行,但若要讓囤屋跟空置數量減少,不可能有效果。

彭揚凱說明,根據財政部數據顯示,舊制囤房稅中,多戶囤房者平均每戶一年多5千元的稅,現在調高比率大約多個幾千塊,但並不會改變房子的持有狀況,根本不痛不癢,因為隨便一個房子的價格是幾千萬元;這只是跟多屋者多收點稅而已,但沒有重到會讓人想改變閒置、空置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