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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電動車充電設備VPC納資安驗證

圖為充電的電動車示意圖。(NurPhoto / Getty Images)
圖為充電的電動車示意圖。(NurPhoto / Getty Images)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考量電動車充電樁有連網功能,且從遠端管理設備、提供服務皆可能產生資訊安全風險疑慮。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日指出,自願性產品驗證(VPC)除了就電動車充電設備,進行安全規範、電磁相容及通訊協定等項目驗證外,今年6月29日已納入資安驗證,業者若持有舊VPC證書,須在明年7月1日前依新制辦理。

為保障民眾使用電動車充電設備的安全性,經濟部標準局去年1月13日公告實施「電動車充電設備」產品自願性產品驗證(VPC),但考量具有連網功能的電動車充電設備,從遠端管理設備並提供服務時,可能產生資訊安全風險疑慮。因此,今年6月29日公告修正「電動車充電設備」VPC制度,除了現有的安全規範、電磁相容及通訊協定等項目外,再納入資訊安全驗證,目的在確認電動車充電設備具有五大基本資安防護能力,包括實體安全、系統安全、韌體更新、通訊安全,以及身分鑑別與授權機制安全性。

標準局官員說明,儘管VPC制度屬於自願性,但業者向台電申請送電時須提供VPC證書,建議業者明年7月1日前依新公告驗證標準,向標準檢驗局認可指定的試驗室辦理資訊安全驗證,以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與隱私權益,並強化整體電網供電穩定性。

標準局提醒,若電動車充電設備充電介面出現異常狀況,應立即停止充電並回報廠商,請其盡速排除相關問題,以避免電動車充電設備遭受人為操控,造成重要資訊外流或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