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街頭現大量年輕人坐電動輪椅上路 或涉另類抗議 中國各地城市針對電動自行車的執法日益嚴苛,駕駛者動輒被罰錢甚至被沒收車輛。近日,廣州市頒布新規嚴管電動自行車,引發強烈反彈,許多廣州年輕人改乘電動輪椅上街。這一現象引發熱議。
綜合網絡上的信息顯示,連日來,大量年輕人坐著電動輪椅穿梭在廣州的馬路上,有的上下班,有的去逛街吃飯,還有人刻意坐著電動輪椅去搭地鐵,更有人號召一同在路上「賽輪椅」。
有網民表示,他們之所以改乘電動輪椅,是為了規避7月1日起對電動自行車的嚴管措施,因為交警不會管電動輪椅,且坐電動輪椅既不用戴頭盔,又不用找停車位,也不會被限行,「方便得很」。
廣州市7月1日頒布的新規規定,電動自行車「不得裝設後視鏡」、不可搭載高於120公分的兒童。新規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領取車牌、佩戴安全帽、過斑馬線下車推行及限速25公里、部分路段特定時間禁駛等措施及罰則。
新規遭到民眾抨擊,甚至有人號召發動千人抗議,但隨即遭到官方的「維穩」而未付諸行動。
中新財經報導,由於廣州的上述新規帶動電動輪椅熱銷,今年上半年電動輪椅的成交訂單年增率高達60%。
在電商平台上,部分電動輪椅以性能強大、爬坡能力強、減震好等賣點進行宣傳。據商家介紹,電動輪椅屬於醫療器械,一般輪椅車行駛速度為每小時1.2至6公里,可提供5檔速度隨意調節,其中最慢1.2公里每小時,相當於老人的散步速度,最快相當於正常人的小跑速度。
中共央廣網7月9日也發文引述交管部門表示,目前,納入交規管理的只有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俗稱「殘摩」)。這類車主要以汽油作為燃料,需要進行登記,電動輪椅並不屬於交通工具,因此並不會按照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進行管理。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寶蓮律師表示,健康的人也具有坐電動輪椅出行的權利。這種出行方式只要不對其他人造成妨礙,便不屬於違法行為。
中國年輕人搞「軟對抗」坐輪椅上路的情況,在網上引發爭議。
微博網友御史在野:「其實這天新聞,還挺個例的。也是部分人的無奈之舉,因為前不久廣州發布了電動車新規。可放棄了電動車,又該選擇怎樣的出行方式呢?一部分人覺得反正都是代步工具,那就選電動輪椅唄。我不認為有多少年輕人真有耐心長期把輪椅作為交通工具。畢竟太慢了,如果離得比較近還好……」
理白君:「聽說某一線城市大家都騎電動輪椅上班是因為禁止電瓶車?如果是真的話,那真的是太魔幻了。我想不出有啥理由禁電瓶車的,大家幫我想想。」
徐自期:「刷視頻看到一個坐電動輪椅上班的宣傳視頻,給爺整笑了,提前退休了。」
諾康好酒:「各地電動輪椅熱賣,原來要歸功於新國標電動車。歸功於交警大隊的認真執法。催生了電動輪椅市場。估計電動輪椅的商家做夢都不會想到他們會因為電動新國標趕貨加班。」
康斯坦丁:「其實對於電動輪椅大多數人只是出於新奇,體驗一下。真要拿它當正經的出行工具還是有很多不便和限制。就如有人說不考慮年輕人的收入和消費能力,能不能買得起房,買得起車?年輕人騎了兩輪電動,結果禁了摩托,禁了兩輪電動。消費不起就買一個殘疾人用的電動輪椅來代步的調侃。這也讓一些電動輪椅廠家看到了商機,開始借勢宣傳。細想一下如果當大家都選擇坐電動輪椅出行,那不是年輕人病了,而是整個社會病了,那這是不是社會的悲哀嗎?」
紅塵之蓮:「坦誠地說,這不是我們想要的生活!鼠頭鴨脖事件,年輕人坐電動輪椅上班,好心修橋反而受罰,太多的反常事件讓人目不暇接。川大女事件,政法學院正義者退學事件,樁樁件件告訴我們:不是人們變了,而是社會病了!」
有為無為彭大維:「誰把年輕人搞殘了?」
評論指是地方「罰款財政」所致電動自行車是中國大陸各地非常普遍的交通工具,目前各地對電動車的管理,一般是以省市為單位進行管理。
除了廣州,7月1日,山西晉中也正式開始執行《晉中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要求電動車上路必須要上牌,車主必須要佩戴安全頭盔,同時不能違規載人等等,如果違規違章,處罰標準也很明確。湖北省十堰市發布的《十堰城區違標電動車聯合整治方案》,規定7月1日起城區禁止違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香港《信報》今天(10日)有專欄文章表示,大陸當局對電動自行車執法,提出的理由是「加強交通安全」,但疑為補貼財政。在抖音、bilibili等短片播放平台上,「電瓶車執法」成為熱門詞彙,不少網民嘆自己每星期被罰款幾次,每次數十至數百元人民幣。年輕人改坐輪椅,在一定程度上有助於規避「罰款危機」,是無奈的權宜之計。
文章指出,除了電瓶車,近期中國不少領域都面臨「罰款負擔」愈趨沉重,涵蓋生產、零售、民生等層面,尤其是經濟壓力愈大、財赤愈嚴重的省市,罰款力度亦愈大,例如據《財經》雜誌統計,廣西梧州市去年罰款收入占總財政收入29.8%,意味政府接近三成財源依賴開罰單,個別城市甚至把公務員薪金及獎金跟罰款掛鉤,官員們變相「靠罰款出工資」。
責任編輯:李沐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