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趙天麟2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台灣目前的自由潛水沒有明確規範,所以呼籲觀光局將自由潛水納入「水域遊憩管理辦法」規範中,並研議導潛制度,也呼籲所有潛水教練應依法替學員納保。對此,交通部觀光局表示,將於8月中旬召開修法會議、最快年底完成。
趙天麟表示,台灣擁有世界級的潛水環境,但法規層面仍有漏洞,自由潛水並沒有如水肺潛水、浮潛一樣有明確規範,導致遊客及教練容易輕忽潛在危險,主管機關也沒有明確法源進行管理及勸導。
屏東縣職業潛水工會理事長詹皓宇指出,因現行自由潛水無法規約束,許多自由潛水員可能誤判體力、或因技術不熟、天候狀況等,更容易出現意外;現在有遊客因為不熟悉環境、海流變化等而踢壞珊瑚等,也有遊客跟漁民發生衝突等狀況。
對此,交通部觀光局組長林秀霞表示,目前已朝修正法規方向準備,預計8月15日提出第一階草案規範,包括導潛、潛伴制度原則等,待共識凝聚後,最快年底就能完成自由潛水規範修法。
屏東潛水教練職業工會發言人龔芷儀則呼籲,所有帶客從事潛水活動的公司、行號以及個人教練,請務必購買水域遊憩活動的責任保險,並依法申報營業所得、負擔繳納營業稅之義務;若個人教練營業額達到法規起徵點,也須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最後,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委員丁豫聖提醒,現行關於水域遊憩責任險由旺旺及富邦兩家公司進行販售,尤其自然人潛水教練也可以成為納保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