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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金屬建材廠偷埋廢漆渣 遭查出16項違規挨罰逾300萬

稽查人員查核高雄市一家金屬建材公司廢岩棉貯存情形。(高市府環保局提供)
稽查人員查核高雄市一家金屬建材公司廢岩棉貯存情形。(高市府環保局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家金屬建材公司遭檢舉,在林園區廠房違法掩埋廢漆渣,高市府環保局8日會同相關單位前往稽查,發現該公司有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回填、違法堆置廢棄物、實際廢棄物產出量與上網申報數據不符等,多項缺失及違法行為,總計開罰391萬8千元,並依《廢棄物清理法》將業者等6人移送法辦。

高市府環保局指出,今年4月有民眾檢舉,該金屬建材公司在其林園區的廠房違法掩埋廢漆渣,稽查人員初步調查後認定業者涉嫌重大,因此於8日會同保七總隊、環保署督察大隊等單位,前往該公司位於林園、小港等處的5間廠房開挖、稽查,結果發現多項違法情節。

環保局查出,該公司先於2019年在自家廠房內非法掩埋廢漆渣,並以水泥覆蓋,直到今年初才委由合法清除業者挖除,再載運到合法處理廠處理;經環保署督察大隊開挖10處取樣後,送往實驗室檢驗,赫然發現土壤裡含有多項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超標,包括甲苯超標5.88倍、乙苯超標4.56倍、二甲苯超標8.46倍等。

此外,環保局也發現,該公司未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以及廢酒精空桶未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等違規行為;而林園一廠至三廠,也有廢岩棉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環保局稽查後,針對該公司各項違規開罰16件次,累計罰款391萬8千元,並限期改善,並將業者等6人依違反《廢清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局長張瑞琿提醒,業者產出廢棄物,必須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業者處理,切勿私自於所有土地掩埋;倘觸犯《廢清法》第46條規定,最重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同時還必須負擔清除處理及環境復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