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ASS通勤月票自7月1日上路,臺中市議員黃守達接獲民眾陳情,使用TPASS月票1個多月內就發生兩次搭乘臺中市公車被異常扣款事件,且分別發生在搭乘市內不同客運業者與不同路線的狀況,要求交通局要查明原因並改善。對此,臺中交通局表示,經查證後將退還款項,並要求業者妥善維護相關設備。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說明,TPASS自7月1日正式上路,迄今共接獲22件異常扣款案件,初期發生原因多為驗票機韌體更新未完全所致,目前已大幅改善,自7月21日以來僅增加1件陳情案件,經查證為驗票機設備故障所致。
交通局強調,若民眾持電子票證購買通勤月票後乘車仍有發生溢扣情形,皆可向交通局反映,經查證後將退還款項,並皆依規扣罰業者,交通局也將持續要求業者妥善維護相關設備,以確保民眾乘車權益。
黃守達表示,購買臺中市299通勤月票綁好卡,市內公車無限次搭乘,不會再被另外扣款。若仍發生扣款情形,很有可能是客運的驗票機未設定好所致,據交通局於7月21日的回覆,指臺中市政府接獲通勤月票異常扣款件數就達21件,但他認為不止如此。
黃守達說,臺中市民本來就享有限定的雙十公車優惠,若非經常遭遇異常扣款,多數人上下車可能不會特別注意到,TPASS通勤月票的卡片是否有被扣款的問題,偶爾遇到異常扣款,也不見得會有動力進行申訴。
黃守達強調,臺中市長盧秀燕大張旗鼓公布全臺最便宜的市內通勤月票優惠,相關軟硬體的建置整備應該要已相當完善,市府應務必再加強督促客運業者檢視車上設備是否已經全面更新完畢。另外,除了通勤成本,搭乘體驗以及可預期性都將影響民眾搭乘公車的意願,應研議將人民陳情案件、申訴資料納入於評鑑之中,以維護交通運輸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