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彰化縣的私立明道大學被命令112學年全面停招,部分教職員25日召開自救記者會,指出有企業擬捐資3.36億元,期盼爭取不退場。對此,教育部回應,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規定,並無賦予應停辦的退場學校恢復辦學的空間。
明道大學自救會長黃源河表示,全校教職人員仍持續為爭取明道大學永續經營而奔走,包括研華集團關係企業德能科研擬帶頭捐資3.36億元,無償捐款。若教育部能重新考量讓明道大學恢復辦學,除了可讓大學永續經營與地方共創繁榮,讓教職員工免於失業困境、拿回欠薪,不需浪費政府4.5億元的退場墊付基金。
教育部表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的立法意旨,是讓經檢驗認定辦學體質不佳的私校能順利平和退場。其中第13條規定,專輔學校屆期仍未獲主管機關免除,應令其於下一學年度停止全部招生,並於停止全部招生的當學年度結束時停辦。因此,該條例並無賦予應停辦退場學校恢復辦學的空間。
教育部強調,大學辦學除須有校地、校舍、設備、師資外,更要有穩定資金持續挹注。以大學連續招生四年為例,至少須正常維運八年以上才能讓學生如期畢業。學校除補足短期財務缺口,還須長期維持校務營運,才能保障學生受教權益及高教品質。
全國私校工會表示, 依法明道大學明年停辦已成定局,教職員召開記者會自救,為時已晚,教育部不可能違法讓明道大學恢復辦學。私校教職員自救應在學校辦學出現異常時就開始,然而,大部分私校教師都缺乏警覺,就算學校出現嚴重弊端時仍不敢發聲,導致學校繼續沉淪。明道大學一直有人謀不臧、劣幣逐良幣的問題,快速退場並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