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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部提媒體議價報告 范雲:花3個月卻沒新進度

數位發展部於29日正式提出數位平臺與媒體議價國際政策模式專題報告。圖為谷歌。(中央社)
數位發展部於29日正式提出數位平臺與媒體議價國際政策模式專題報告。圖為谷歌。(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因應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要求,數位發展部於29日正式提出數位平臺與媒體議價國際政策模式專題報告。立委范雲表示,數位部花了3個月的時間,卻僅產出沒有新進度的結論與建議,她提出三項意見,呼籲數位部拿出解決問題的決心,於本會期盡速提出政院版,交付立法院審查。

數位部向立法院提交的報告提到,目前國際立法採取議價協商與著作鄰接權兩大方向,若立法目的不同,涉及主管機關也不同,不過觀察加拿大制定相關政策後,谷歌(Google)與Meta暫停提供新聞服務,建議持續關注國際立法趨勢與效應,也必須建立社會共識。

對此,范雲表示,樂見報告盤整國際政策模式與趨勢,並以國際案例說明法令政策實行後的效果,包含加拿大與捷克均在法令實行後,面臨數位平臺的反制等,足以成為臺灣未來討論政策模式之借鏡。

不過,范雲指出,整份報告僅是資料的蒐集整理,隻字未提攸關媒體議價制度立法的關鍵議題,例如:「如何因應不同政策方向造成的影響」、「依臺灣的媒體與數位產業生態及法律架構,哪種模式比較可行」,以及「若立法後數位平臺採取反制作為,臺灣如何面對」。

范雲指出,數位部為推動媒體議價議題,已召開兩輪「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對話」,但報告卻未提及雙方是否已取得哪些共識?目前仍存在哪些爭議?政府又有哪些可行解方?

她認為,報告缺乏臺灣媒體與數位平臺的立場與觀點,恐難以在基於臺灣產業現況的基礎上,進一步討論政策方向。

此外,報告最後給出兩點結論與建議,包含「持續關注國際立法趨勢與效應」、「思考立法的出發點,以便定位立法架構與主管機關」。

范雲認為,這兩點建議早已是關注此議題者的共識,數位部花了3個月時間,卻僅產出沒有新進度的結論與建議,「這不是讓關注此議題、切身相關的媒體業界持續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