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江永昌20日舉行記者會,並提出「虛擬資產交易及業務管理條例」,該專法有三點目的:強化虛擬資產業者的監管、降低虛擬資產業者合規成本並建構虛擬資產市場秩序,以及完善虛擬資產客戶權益保障。他希望拋磚引玉,帶動產官學界討論,也促使金管會盡速提出院版專法草案。
據《金融時報》估計,虛擬資產市場發展至今,全球市值已超過1兆美元(約新臺幣32兆元)。江永昌表示,顯見虛擬資產具一定市場規模,而在FTX事件中,臺灣受災狀況更是全球第七、金額超過新臺幣600億元,足見臺灣虛擬資產市場潛力。
江永昌指出,除非政府認為虛擬資產業僅是曇花一現,否則此時應直球面對,將虛擬資產業者以專法正式納管。
他表示,為因應虛擬資產業界發展,以及遏止詐騙或不肖業者,草案將虛擬資產業者定調為特許行業,必須獲得主管機關許可方能營業,另針對十二面向進行管理。
該十二面向包含,一、虛擬資產業為特許行業,進行分級管理;二、業者均應加入公會,遵守公會自律規範;三、業者得自行發行或為他人發行虛擬資產;四、業者得經營虛擬資產衍生商品、服務及虛擬資產衍生性金融商品;五、業者需制定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程序及交易規則。
六、業者與客戶資產分離規定;七、業者與客戶訂定契約、廣告行銷相關規定;八、業者的資安規範;九、業者洗錢防制、內稽內控制度規範;十、虛擬資產業遵守主管機關財務監理及配合主管機關查核;十一、成立虛擬資產基金以落實客戶權益保障;十二、禁止不正當交易行為。
比特幣及虛擬通貨發展協會理事長林紘宇則說,未來區塊鏈產業發展與法制建構有重大關聯,協會將持續代表業者進行跨部門溝通,並致力平衡產業發展需求及政府監管要求,包含草案整合意見後,將特許營業及分級管理精神納入,並符合國際監理趨勢。
台灣虛擬資產反洗錢協會副理事長曹維傑認為,專法的推出,顯示出台灣在虛擬資產的發展上,從過往的反洗錢與打擊資恐擴展至全面監管,此舉將有助於產業健全,創造更友善的產業環境,讓更多不同產業願意加入虛擬資產、Web 3.0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