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信六路派出所,於112年9月20日下午接獲轄區金融機構通報,稱現場疑有民眾遭詐情形,警員林裕祥、張巧頴火速趕往了解。
經查係一侯姓女子表示,經朋友介紹提供相關就業機會,惟辦理入職手續,須提供「網銀帳號」及「網銀密碼」,警方旋即告知侯女詐騙集團多利用人頭帳號隱匿金流,規避警察查緝,侯女方才恍然大悟,並取消辦理網銀帳戶,並對於行員及員警的熱心,十分感激。
第二分局表示,洗錢防制法增訂15-2條,除有特別事由外,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所開立之金融帳戶交予他人使用,請各位市民接獲詐騙電話或來路不明之簡訊,務必「一聽、二掛、三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