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29日說,臺中市某精密公司及某貿易公司的楊姓負責人,多年前購入瑞士Ogival公司愛其華名錶(Og名錶)的商標後,對外稱其販售的Og名錶均為Ogival公司產製,但多數是在臺灣、香港及中國大陸地區組裝製造。該錶在臺灣各大百貨公司均設有專櫃,專櫃員也標榜「瑞士製造」向民眾兜售,不法所得逾4億元。
調查局表示,2021年4月依法搜索楊姓負責人的住所及公司處所,發現組裝師傅在精密公司組裝Og名錶,並查獲臺灣、香港等地Og成錶組裝單,遂依法查扣高價Og名錶2,963支,市價1億5,247萬8,800元。另查扣楊姓負責人名下六筆不動產(市價逾1億元),且發現Og名錶除了機芯自瑞士進口外,其餘零件均為自行生產或購買。
調查局指出,楊等人先將Og名錶錶面和錶殼底蓋標記為「SWISS MADE」(瑞士製造),並將少部分手錶組件出口至香港後,轉送至瑞士組裝,獲得「瑞士產地證明」,誤導消費者認為所有型號Og名錶均為瑞士原裝進口,還指示員工隨產品附進口完稅證明文件以混淆消費者。
調查局表示,經向瑞士政府提出司法互助,2022年9月22日獲瑞士政府函覆Og名錶於瑞士實際組裝之型號、數量。經比對後,證實楊以大量非瑞士組裝Og名錶標榜「SWISS MADE」進行販售,總計楊等人於2006年11月至2020年12月30日期間透過各大購物平臺販售非瑞士組裝的愛其華手錶達2萬6,828支,獲取不法所得計4億7,541萬8,032元。
調查局呼籲,民眾購買高單價商品時應仔細核實產品來源文件,比對產品編號等資料。為保障合法商標及國人消費權益,調查局將透過國際合作,持續追查此類不法案件,以有效遏止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