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政府將隨美國防堵半導體關鍵技術外流至中國,據《日經亞洲》引述臺灣國安會祕書長顧立雄表示,在今年底前,國科會將公布哪些是需要被保護的半導體等行業「核心技術」。
美國對中國祭出的晶片出口禁令傳出將於10月升級,不過在美中科技對抗升溫之際,外媒日前披露,崇越、漢唐、亞翔、矽科宏晟等4臺廠疑暗助華為(Huawei)在深圳打造晶圓廠,引發各界重視。
另外,中國仍是臺灣最大的進、出口貿易夥伴,據台灣國際貿易管理局的統計,今年前8月,中國從臺灣進口的IC產品金額高達294.3億美元,許多晶片被運往中國,隨後組裝成電子產品,再出口到世界各地。
現在的情況是,顧立雄指出,中共對臺灣農產品實施進口禁令,但從未對半導體行業實施進口禁令。
「新政策將把供應鏈和半導體中的關鍵技術,提升到國家安全水平,以便進行更嚴格的審查。」顧立雄指出,這麼做的目的是,阻止中國獲取關鍵技術的努力,中國的目標是臺灣的上游IC設計。
他表示,臺灣與其他地方的不同之處在於,在1992年即通過了《海峽兩岸法案》來規範與中國的關係。
報導說,臺灣與美國、日本和其他國家政府一樣,對中國發展先進技術感到擔憂。
報導提到,在美國限制中國取得先進技術能力的政策後,歐盟委員會接著跟進,於週三公布一份對歐盟經濟安全構成風險的關鍵技術清單。
對於臺廠幫華為蓋晶圓廠,科技專家許美華發文認為,一個公司為了營運獲利,很難放棄任何市場,就連輝達、高通、英特爾都還在為了中國市場遊說美國政府。
「臺灣目前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是禁止臺灣人這樣做。」許美華說,很多上市公司為了追求股東最大利益,幫助中國公司發展半導體,是很合理的商業決策。
如今美國的情況是,許美華表示,他們把中國視為有敵意的競爭對手,因此政府用非常認真、嚴謹的態度,立法加上各種行政命令,收緊對中國半導體的制裁禁令。
許美華表示,若臺灣不想幫助中國發展半導體,就應該要制定法律和嚴懲機制。
針對4家臺廠協助華為相關廠商建廠一案,媒體報導,經濟部已在5日正式啟動調查,就目前經營情況與當初核准投資項目,調查是否相符,若不符規定,最高可罰2‚500萬元。同時,發函給4家公司,要求說明。
知情官員轉述,王美花認為,除業者初步說明外,還必須白紙黑字要求業者具函正式說明。若有違反核准投資的項目,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86條,經濟部有權開罰。
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86條的規定,經濟部可命令其限期停止或改正,也可處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若未改正還可連續處罰,另有裁罰基準認定最終裁罰金額。
經濟部說,從貿易管制的角度,必須要就防範機敏技術外洩,以及保護國安為核心的出口管制等兩個面向,再次確認相關出口情況有無違反規定,同時還要考慮美方持續加嚴的實體清單規則,提醒業者誤觸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