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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任教師案濫訴 學校如法院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10月17日表示,自新法上路以來,出現不少濫訴案例,讓學校不堪其擾。(全教總提供)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10月17日表示,自新法上路以來,出現不少濫訴案例,讓學校不堪其擾。(全教總提供)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為加快處理不適任教師案件,《教師法》在2019年6月大幅修正,教育部針對不同態樣的不適任教師做了相當多規範,不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10月17日表示,自新法上路以來,不但沒有加快處理不適任教師,甚至出現不少濫訴案例,讓學校不堪其擾。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近年來不斷接獲來自校長、老師的反應,指《教師法》修法後,學校就像「法院」一樣,不斷辦理各種案件,花費大量時間及心力,讓人心力交瘁。以學生間的衝突為例,既有嚴重的霸凌行為,也有一般的學生糾紛,過往遇到學生間的輕微衝突,老師與學校相關同仁只要知悉,大多能即時透過輔導加以化解。

但依照新措施,學校反而要投入更多的資源與時間處理,甚至出現衝突學生已然和好,雙方家長依舊怒氣未消的情況,他表示,維護兒權固然重要,但學校不是法院,如何處置才能確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同樣值得深思。

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陳俊裕也提到,依法如果學生違規情節重大,學校可交由家長帶回管教,但法令未強制配合,家長不配合也沒有罰則,學校無能為力。

總結《教師法》新法上路以來出現的問題,全教總提出三大建議:一、修法應有整體思維,不應因個案而修法;二、全面檢視現行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與流程,朝化繁為簡的方式調整;三、落實親師合作,賦予家長管教責任與義務。

立委范雲表示,目前的校園事件處理機制的確有多軌並行、繁瑣複雜等問題,比如霸凌、體罰和不當管教通報時難以判定,若是同時啟動多軌調查和審議又會疊床架屋。她贊同全教總所提出的建議,若制度能更加明確,教師不會無所適從,也不會動輒得咎遭受調查、審議。

對此,教育部回應,師對生的霸凌與體罰行為,因處理機制不同,確實容易出現多軌並行的狀況。為完善處理機至,教育部已多次召開研修討論會議,後續將配合《校園霸凌防治準則》修正,將「師對生」調查機制納入解聘辦法中辦理,避免重複調查。

對於全教總呼籲建構教師支持系統,教育部則表示,已設置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補助金額自113年度起提高10倍,達新臺幣6千萬元,後續也會推動多項措施,落實教師支持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