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市多接進口冷凍莓果接連驗出A型肝炎病毒,消費者文教基金會31日到士林地方法院內湖民事大樓遞狀,代替135位消費者向好市多提出團體訴訟,求償精神慰撫金與懲罰性賠償金共新臺幣1,107萬餘元。
根據外媒報導,美國今年3月連續發生多起民眾食用好市多冷凍莓果後被驗出A型肝炎的案例,國內衛福部食藥署也於4月發布新聞,請地方單位監督好市多完成後續回收並依法辦理。
消基會表示,相關被檢出有問題的莓果產品,已於今年3月由美國發出警示通報,好市多公司明知莓果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卻未進行必要稽核與預防性下架,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另從高雄市政府向好市多開罰750萬元的裁處書顯示,好市多在台14家賣場所販售的冷凍三種綜合莓,經多個縣市政府通報,消費者疑似食用莓果染有A型肝炎病癥。
不過,事發至今,好市多僅聲明「可以憑購買紀錄和會員卡退款及加一倍按購買食品之價額為賠付」,卻未事前盡到商品把關責任,事後又未道歉、未談及賠償,甚至對已購商品的消費者所憂慮的健康風險未著墨、未提出有效的因應政策,消基會認為實在有失跨國大型企業的風範
消基會最終決定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代替135名消費者向好市多提起團訟,共求償精神慰撫金270萬元、3倍懲罰性賠償金(精神慰撫金+財損)請求834萬1,500元,總計1,107萬2,6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