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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檢舉新制】 藍委籲檢討紅黃線設置

國民黨的立委游毓蘭(中)及立委參選人林家興(左)、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副理事長吳祥瑀(右)1日舉行記者會。(記者常懷仁/攝影)
國民黨的立委游毓蘭(中)及立委參選人林家興(左)、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副理事長吳祥瑀(右)1日舉行記者會。(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新交通違規檢舉新制上路,出現不少意見,如:立委何欣純建議「先勸導、再舉發、再開罰」當作執法原則、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認為這影響生計。對此,國民黨的立委游毓蘭及立委參選人林家興、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副理事長吳祥瑀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應該檢討不只是法律,還有交通工程也要改善,像是紅黃線標示不清。

游毓蘭認為,教育、工程、執法缺一不可,每位用路人無論是行人或是駕駛者,都能文明而安全的用路,但法必須合理,而且一旦立法就不能只是參考。因此,更需要客觀數據分析每個路口、路段,並且通盤檢討經常違規停駛之路段的紅黃線設置。

林家興指出,應檢討的並不只有法條規範,重點是交通工程環境的缺陷、道路設計不良等,政府應站在職業駕駛人的角度思考,包括多數紅黃線標示設置不清楚又或者不合理,造成無論司機上下貨或接送年長者等,都可能遭到有心人士檢舉,這都是交通工程環境缺陷所導致的無奈,應該重新提出修法處理,

吳祥瑀表示,3E(教育、工程、執法)有其先後順序,但目前中央及地方政府都是執法先行,造成矯枉過正,據交通部統計,七八月取締違規件數暴增,交通事故件數卻沒有下降,顯見交通工程及教育的改善遠比執法重要。

吳祥瑀繼續表示,針對危險駕駛違規慣犯,不僅不能放寬現行交通法規,交通部更應嚴格執行吊扣作業,當然這都必須建立在記點制度及交通工程重新檢討的前提之上,否則恐發生超商物流車上下貨一天之內,駕照就很可能被遭到吊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