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11月2日),加密貨幣平臺FTX創辦人班克曼—佛里特(Sam Bankman-Fried)被紐約陪審團判定有罪,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刑事判決,最重可量刑110年。
在曼哈頓聯邦法院,由9名女性和3名男性組成的陪審團在經過長達一個月的審判後,於週四晚間做出裁決,判定班克曼—佛里特面臨的七項刑事罪名全部成立。
班克曼—佛里特被控從FTX竊取存款,為其加密貨幣對沖基金「Alameda Research」的高風險押注提供資金,並向美國政客提供捐款,以及供應自己和巴哈馬員工的奢侈生活。
檢察官指控,班克曼—佛里特犯下電匯詐欺、串謀電匯詐欺、證券詐欺、串謀證券詐欺和洗錢等罪行,基於純粹的貪婪,從交易所客戶手中竊取80億美元(約新臺幣2,583億元)。該案件被檢察官稱為「美國史上最大的金融詐欺案」之一。
這一判決在FTX破產近一年後做出,當時該公司迅速崩潰,震驚金融市場,班克曼—佛里特的個人財產估計損失260億美元。
這次定罪象徵美國司法部和曼哈頓聯邦檢察官威廉斯(Damian Williams)的勝利,威廉斯把根除金融市場的腐敗,作為首要任務。
「加密貨幣可能是新行業」,威廉斯在法院外對媒體說,「但這種詐欺行為卻歷史悠久。」
美國地區法官凱普蘭(Lewis Kaplan)將班克曼—佛里特的宣判日期,定為2024年3月28日。《紐約時報》認為,他最重恐遭判刑110年。
他的辯護律師柯恩(Mark Cohe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他對判決感到失望,但尊重陪審團的決定。班克曼—佛里特堅稱自己無罪,並將繼續對抗針對他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