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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當小黃呼叫年逾200次 中市府:檢討

市議員林祈烽(左)質詢指出,今年1月到10月一位民眾呼叫救護車達206次,這是把「救護車當計程車使用」?(記者黃玉燕/攝影)
市議員林祈烽(左)質詢指出,今年1月到10月一位民眾呼叫救護車達206次,這是把「救護車當計程車使用」?(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臺中報導】台中市急救數量龐大,救護車出勤記錄平均一天約445次。市議員林祈烽6日於議會質詢指出,今年1月到10月一位民眾呼叫救護車達206次,第2名叫車162次,這是把「救護車當計程車使用」?成了消防隊的「VIP」客戶。消防局表示,會檢討緊急就醫標準與叫車的異常現象。

消防局長孫福佑答詢表示,確實有民眾一天內重複呼叫救護車,經了解,多是患慢性病的老人家,加上病患有健忘症狀,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吃過藥,就以身體不舒服、頭暈等理由要求送醫,目前叫車第1名的民眾已轉住到長照中心。

根據消防局統計,今年4月到8月底止,急救服務件數6萬6,796件,緊急送醫人數4萬9,947人。以現有8大消防分隊加1特搜大隊,平均一天約445件救護車出勤記錄。

林祈烽指出,呼叫第1名的是第七大隊信義分隊的女性市民,加上中區分隊的支援共叫車206次,平均一天半就會叫1次救護車;第2名的男性民眾也很誇張,是在第四大隊沙鹿及清水分隊轄區,年呼叫共162次。他批,這些民眾是把救護車當計程車使用?甚至有連莊3年「冠軍」的。

另據統計,今年消防局共開出77張不當使用救護車的收費告知單,其中第五大隊的幼獅分隊開出了27張,大安分隊開出32張。但民眾因出示醫院急診就醫證明,消防局並未收相關費用。

議員呼籲市府應介入了解,如有失智或缺乏親人照護者,市府應有統一平台處理,不能放任讓消防弟兄疲於奔命;而消防局的收費標準也應檢討,避免濫用醫療救護資源。

孫福佑達表示,消防局會與社會局和衛生局聯繫協調,是否給予民眾輔導或連繫家屬,並檢討緊急就醫分級標準。副市長王育敏表示,消防局應檢視數據,超過平均值太高就是有異常現象,要有一套處理與解決之道,緊急救護是全民共享資源,不能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