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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27公斤大麻來臺轉機 港男被逮

警方在香港籍符姓男子的托運行李中查獲第二級毒品大麻39袋,重27公斤以上。(航空警察局提供)
警方在香港籍符姓男子的托運行李中查獲第二級毒品大麻39袋,重27公斤以上。(航空警察局提供)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今年4月一名從加拿大搭機返回香港的符姓男子,在桃園機場轉機時遭查獲行李箱中有第二級毒品大麻逾27公斤,並被航警當場逮捕。符男否認運毒,供稱對行李箱內容物不知情,但警方研判他轉機是為了降低查緝風險,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檢偵辦。

香港籍符男今年4月過境桃園機場,航警局在他的行李箱經過X光機檢查時發覺異常,立即會同臺北關人員當場開箱查驗,發現兩個行李箱內竟有39袋大麻,毛重共計27.777公斤,因此當場以運輸毒品現行犯將他逮捕。

符男向警方供稱,他此行是前往加拿大遊玩,並拜訪當地友人,回國時友人拜託他帶回2個上鎖的行李箱,只告訴他裡面是食物及禮物,並交代到香港後就會有朋友前往機場領取。但警方不採信其說詞,研判他是利用過境轉機掩蓋實際出發地,企圖讓香港海關誤認臺灣是出發地,以降低被查緝的風險,偵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據了解,加拿大自2018年10月17日通過法案,允許在加拿大境內種植大麻,人民也可合法持有30公克大麻,但根據加拿大各省規定不同,18歲至21歲年輕人僅限於在非公共場合使用,向未成年人銷售大麻也會受懲罰。然而,大麻在臺灣仍屬第二級毒品,走私大麻在香港也屬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