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救盟指出,三組人都贊同,應正視貧窮人民的存在與不安全感,對於貧窮人口建立準確的調查機制,例行統計我國貧窮與近貧人口比率,擴大照顧,並幫助仍未納入社救體系的人民。侯團隊強調政府應每年公布我國貧窮率與近貧率數據。賴與柯團隊都提到,數據可用於調整貧窮線定義。
社救盟表示,三組人都贊同,應徹底檢討虛擬收入制度、家庭總收入計算標準,以利真實反應現況。賴團隊認為,應針對家庭人口、工作能力等全面性檢討調整;侯團隊認為,如搭配輔導查核機制就可優先審核低收入戶資格;柯團隊認為,應施行試辦計畫。
對於國家應承擔主要扶貧責任,社會救助須跳脫補充性定位的主張,社救盟說,賴團隊認為,國家應承擔更多責任,並透過社會投資型國家與新公共支持體系的藍圖改革社會安全網;柯團隊認為,應重新檢討低收入戶審查的家庭總收入計算方式。
社救盟繼續表示,侯團隊強調,贊同具有歸化資格的新住民具有低收入戶申請資格、新住民的外國親屬資產,不應列入新住民的家庭總收入等,也贊同應討論扶貧責任的歸屬或分工程序,檢討家庭總收入列計範圍時以經濟弱勢者的最佳利益考量。
社救盟提到,三組人都贊同,應強化居住缺乏與救助缺口連動性問題,特別是放寬低收入戶申請的戶籍限制。賴與侯團隊說,應有中央層級的政策統籌協調全國各縣市的社會救助、居住與無家可歸者相關政策。侯更強調制定無家者專章與專法的重要性。柯團隊認為,弱勢民眾實居地的主管機關應與花東及外島地區合作進行試辦計畫。
社救盟表示,三組人都贊同應強化階段式脫貧機制,改善補助設計以支持貧窮家庭持續提高工作收入、累積資產。賴團隊承諾,中央可以用行政命令、函式加以改進,將透過立委與執政團隊協調;侯團隊提出,應加強社政與勞政體系及民間企業的整合;柯團隊說,應視弱勢民眾真實情況避免斷崖式取消補貼,應保留基本福利項目,並增設多元自立脫貧方案。
最後,對於社會救助法中的建立爭議審議機制,納入多元觀點保障申請人權利,社救盟表示,侯與柯團隊都贊同;賴團隊則承諾,若上任將定期與社福團體會面,並建立溝通平台,調整社會救助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