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去年12月對中國發布最新的電動車新規,若美國電動車採用中國製的電池,將取消對其補貼,新制已在1月1日生效。據日本媒體報導,原先符合美國稅收抵免資格的電動車有從17款車型,而現在還有8款符合標準。
關於相關規定的背景,在2023年4月時,美國財政部更新IRA法案補貼細則,內容提到電動車電池的稅收減免,則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電動車電池零件須有50%在北美(美加墨)生產或組裝,才能獲得每輛車3750美元(約新台幣11.6萬元)的減稅優惠。
第二部分是,還有另外3750美元的稅收減免,條件是:電池關鍵金屬礦物須有40%來自美國或美國FTA夥伴國。
若符合前述兩部分的條件,美國合計給予最高總額7500美元(約新台幣23.2萬元)的稅收減免。
報導說,為了加速美國供應鏈擺脫對中國的依賴,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政府在2023年12月調整規定,針對前述第一項稅收減免條件,宣布2023年起取消車型採用中國電池組件的稅收減免資格。
另外,對於前述第二項條件,也將取消含有來自中國的鎳、鋰和其他主要礦物的車型的資格,這部分在2025年開始生效。
關於前述第一項稅收減免條件,已在今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報導,過去共有17款車型符合稅收減免條件,而現在符合新合格車輛名單,包括:通用(GM)2款車型、福特的F-150 Lightning,以及Rivian Automotive的2款車型,而特斯拉則有3款車型,當中包含Model Y。
報導說,特斯拉的新的電動皮卡Cyber truck,以及Model 3,都沒拿到補助。
其他國外車廠失去補貼資格的,包括日產Leaf(這是之前唯一有資格獲得稅收抵免的日本車型),以及德國福斯ID.4。
報導指出,汽車製造商正準備提交更多車型給美國政府,新補貼資格名單可望增加。美國財政部也說,部分汽車製造商尚未提交符合資格車輛的數據,也意味著該清單可能出現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