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彰化縣田尾鄉福新路段公眾水溝修建工程包商,於112年12月中旬發現施工路段遭任意棄置建築用矽酸鈣板廢棄物,案經向北斗分局田尾分駐所報案後,員警通知主管機關彰化縣環保局人員到場開立稽查單,據以深入調查傾倒者。
田尾分駐所所長劉晏誠立即指揮巡佐蒲文志及警員廖婉君積極偵辦,經鍥而不捨過濾數十支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騎乘重機車以拖板搭載與案發現場廢棄物相同外觀的物品往施工福新路段方向,足認該名男子犯罪嫌疑重大,經偵辦員警前往車主住處訪視,遂於彭嫌(男、32歲)住處發現案發當晚所使用之吊掛拖板,確認與案發作案交通工具相符,全案將彭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46條第4款等規定,移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北斗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表示,員警迅速偵破此案,發揮同仁積極用心與團隊合作精神,雖案發地未裝設監視器設備,偵辦員警仍不放棄追查,並過濾案發周邊監視器一舉查獲,使得犯嫌無所遁形,避免繼續汙染大眾生活環境,呼籲民眾「彰化不是垃圾場,敢偷倒就抓」,切勿任意棄置廢棄物,以免以身試法、得不償失,北斗分局將持續加強查緝,絕不容忍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