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近日持續進行審訊。黎智英團隊律師4日表示,黎案關鍵證人李宇軒在提供定罪證據前,曾在中國居留期間遭受酷刑對待,其證供不應被使用,已為此向聯合國酷刑專家提出申訴。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2日法院持續審理該案,黎智英當庭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項罪名,檢方則指控包含英美日等多國在內的政要是黎智英的共謀,不過黎智英出庭時,對相關指控拒不認罪。
檢方在庭上點名英美日等多國政要是黎智英的共謀或外國代理人,並稱黎智英曾在Twitter(現為X平臺)請求美國政府拯救李宇軒等「12港人」,又指黎智英串謀與李宇軒、陳梓華、劉祖廸、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研究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日本眾議院議員菅野志櫻里,請求英美日及歐洲等國制裁中共。
黎智英的法律團隊則聲明表示,這項申訴對正在審理中黎案的關鍵控方證人李宇軒所受待遇,及其對黎智英審判的影響表達嚴正關切。「有可靠證據顯示,李宇軒是在中國的監獄中遭受酷刑後,承認涉嫌和黎智英合謀勾結外國實體,危害國家安全。
由大約33個國家和歐洲議會,超過250名各國跨黨派國會議員組成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發聲明批評,港府為坐實其罪名不惜捏造證據,其作為已超越國界,此舉侵犯外國公民權利,並呼籲各國政府立即暫停與中港的引渡協議及司法互助協定,以及制裁實施《港區國安法》的中港官員。這份聲明也獲得來自英、法、德、加等16國近30位議員連署支持。
美國前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質疑,港府的指控可笑至極,黎智英與政治人物、商界領袖、國際媒體、活動人士,以及身為前外交官的自己接觸竟都被視為犯罪,他呼籲英美政府譴責港府,要求港府釋放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