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8日公布「112年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統計結果」,事業移工總薪資平均為新臺幣3.2萬元,家庭看護工為2.3萬元,另在工時方面,事業面移工總工時年減10.7小時,家庭面移工則是不論雇主有無規定,每日實際工作時間平均皆約10小時。
為了解事業面及家庭面雇主對移工管理、運用及相關政策之看法與移工工作概況,勞動部於去年7月~8月辦理「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計回收有效樣本8,562份,包含事業面(製造業及營建工程業)雇主4,534份,家庭面雇主4,028份。
在事業面移工部分,去年總薪資平均為3.2萬元(包含經常性薪資2萬7,284元,加班費4,048元),較上年同期平均減120元,主要受基本工資調整及加班工時減少影響,經常性薪資約增1,218元、加班費減1,571元;總工時約192.4小時,年減10.7小時,正常工時及加班工時各年減0.2小時及10.5小時。
另在家庭面(外籍家庭看護工)部分,去年總薪資平均約2.3萬元,較上年同期增2,105元,其中經常性薪資1萬9,920元、加班費2,291元,分別年增約1,959元及156元。工時部分,雇主沒有規定每日工作時間者占86.1%;但不論雇主有無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每日實際工作時間平均皆約10小時。
根據調查,外籍家庭看護工每月假日有放假者占60.6%,平均每月放假次數以「1次」占57.7%較高,其次為「2至3次」占25.6%;但仍有約39.4%「都不放假」;另外外籍家庭看護工假日不放假,雇主有發給加班費占逾九成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