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立委選舉投票日在即,網路上選務假訊息卻越加猖狂,鼓吹民眾監控錄影、8時前入場檢查、自備膠帶密封票匭等。中選會提醒,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皆依選務法令辦理投開票作業,請民眾勿聽信謠言,以免擾亂投票又妨害公務,而須負起法律責任。
中選會11日指出,有心人士刻意在網路上製造或轉傳務謠言,企圖干擾選務及妨害投票,例如「投票日當天可監控錄影選民的投票行為」、「投票日當天8時前民眾即可進入投票所檢查」、「因投開票所有魔術封條,建議公民自備透明封箱膠帶,將夾層封條予以再次封死」、「投票期間選務人員或監票人員回到戶籍地(投票),就是意圖作票」等。
中選會說明,依「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規定,投票日當天由主任管理員於上午8時宣布開始投票後,即會同主任監察員公開查驗票匭,查驗時都會向監察員及在場民眾展示空票匭,由主任管理員現場加封後即開始投票,民眾不可自行加封;至於錄影問題,若有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的情形,按其情節輕重可依《刑法》第142條或第147條究辦。
而有關選務人員在工作地投票的規定,中選會強調,與往年規定並無不同之處。投票所工作人員的戶籍地及工作地若在同一縣市,且屬同一個區域立法委員選舉區者,可依法申請在工作地投票所投票,因此「投票期間選務人員或監票人員回到戶籍地(投票),就是意圖作票」的說法根本是無稽之談。
此外,高雄市選委會統計,投票日當天最多的違法行為就是從事競、助選活動,包含以手勢比出選舉號次,或藉由貼紙、服飾、道具及利用社群媒體貼文、手機簡訊等方式,表達含有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標語、號次等相關影像、聲音或文字。
高雄選委會提醒,自13日凌晨零時起不可再從事任何競選或助選活動,違者將裁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行為人是政黨或候選人,將加重裁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