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卡斯楚(John Anthony Castro)多次在多個州以《憲法》第14修正案的叛亂條款為由,要求取消川普的參選資格,但均告失敗。
法官納瓦羅(Gloria Navarro)在週一(1月8日)一份長達四頁的裁決書中認定,卡斯楚不具備提起訴訟的資格,並指出該裁決與「多個聯邦法院」的裁決一致,即認定卡斯楚是「自稱自己受到傷害,以製造訴訟資格」。
納瓦羅引用美聯社10月發表的報導,卡斯楚在文章中承認自己並沒有認真打算競選總統。卡斯楚向法院提交這篇文章是為了讓法庭考慮他的訴訟資格,結果,這篇文章起了反作用。
納瓦羅在判決書中寫道,「原告必須遭受了具體的、特定的、實際的或迫在眉睫的事實傷害,而這種傷害是由被告受到質疑的行為造成的,並且可以透過有利的判決得到補救,才有資格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
納瓦羅指出,雖然多個聯邦法院已經以「缺乏訴訟資格」為由駁回了卡斯楚的訴求,但未涉及川普是否有資格競選公職的實質問題。此外,至少有五個聯邦法院明確駁回了卡斯楚自稱的、有資格作為政治競爭對手的論點。
川普競選團隊週二(1月9日)發表聲明說,這起失敗的訴訟是「另一起虛假的、惡意的、拜登策劃的行動」,企圖剝奪美國人投票給自己心目中候選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