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表示,為使役男安心入營服役,並照顧弱勢家庭,對於不能維持生活的役男家屬,辦理各項生活扶(慰)助,並訂有役男家屬「安家費暨生活扶助金計算基準」,該項標準自102年調整為5,130元後,歷經10年迄未調整,但近年核心物價及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漲幅,對弱勢役男家庭經濟帶來相當程度的影響。
另外,內政部提到,因家庭及社會人口結構改變,使役男入營服役對家庭生計造成重大影響;加上因應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役男,自今年1月1日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役期為期1年;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替代役體位役男,亦回復徵集服1年替代役,因此修法調升計算基準,以維護役男家屬基本生活需求。
內政部說明,如以研發替代役、82年次以前及94年次以後出生徵集入營且符合扶助資格的役男為例,於服役達1個月以上者,按其役期長短發給一次安家費及三節生活扶助金,例如甲級一口,原本可領到1萬5,390元,這次修法調升計算基準後,可領到2萬1,390元,可多領6000元、增幅達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