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為配合第四波「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特別與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合作,採科技化方式,自監理系統篩選出酒駕義務人名下車輛,透過停車紀錄查找車輛位置並予以拖吊,避免找不到車而無法查扣的困境。
高雄分署與高雄交通裁決中心合作,透過監理系統篩選出酒駕義務人名下所有年分較新而有執行實益的車輛,並提供公務拖吊車。查出一名曾於2020年7月酒駕拒測的曾姓男子,他被裁罰18萬元、吊銷駕照,因逾期未繳納而移送強制執行;高雄分署收案後,執行人員雖前往曾男戶籍,但並未尋獲他名下的GOGORO電動車。
高雄交通裁決中心比對曾男車籍地址及過去的停車紀錄,發現他將車輛停放在特定路段的機率較高,執行官便會同裁決中心人員及警方至該路段清查,果然在距離曾男車籍地址200公尺外的路邊停車格尋獲他的GOGORO,並立即查封拖吊。由於執行人員從合法停車格拖吊車輛,一度引起路過民眾關注,經現場人員說明後皆表示肯定。
高雄分署提到,此次執行之酒(毒)駕案件,有許多義務人正在監服刑中,現場訪查到的義務人年長父母都是憂心忡忡,對於子女酒駕及其他違法行為無奈又傷心,現場執行人員除了勸解安慰外,也協助解決義務人家中其他親屬的老舊機車切結報廢事宜,不僅免除過去積欠的機車燃料費,也避免日後陸續產生高額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