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人力銀行指出,現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3條指的天然災害包括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以及其他天然災害,低溫屬於其他天然災害,若因此造成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者,地方政府可視情況宣布停止上班上課。
對於公司要求員工低溫假時上班是否可拒絕,104人力銀行表示,放假目的為保障員工安全,並非一般假期,企業可以要求員工照常上班,不過,若員工認為出勤有安全疑慮,有「退避權」可以不上班,雇主不得視為曠職,或強迫員工用其他假別處理。
若員工居家上班(WFH),沒有通勤的問題,低溫假仍視為一般上班日,不另外補休。
至於放低溫假要不要給薪,104人力銀行指出,視每間公司薪資制度而定,如果員工因為低溫假沒有上班,未提供勞務,企業可以主張不支薪,但多數企業面對天然災害期間如颱風假,仍會選擇支薪。
關於加班費,除非低溫假剛好為休息日、國定假日,不然低溫假非假期為一般上班日,企業不需另外給加班費,但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
104人力銀行也提到,只要地方政府沒有宣布停班停課,勞工仍得正常出勤,若有照顧小孩需求,可向公司請家庭照顧假,1年7天但不支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