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熱發電在能源轉型扮演要角,經濟部次長曾文生20日表示,目前臺灣地熱案場裝置容量超過60MW(60百萬瓦),為了解決土地取得問題,經濟部也將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曾文生談到,地熱除了前期探勘工作外,技術和資金也很關鍵,而臺灣和其他國家比較不同的是土地利用,臺灣可使用的國土面積約為1/3,土地運用密集度高,做好土地管理是發展地熱的重要議題,是經濟部積極推動的重要工作,會與相關部會進行討論。
他說明,地熱發展需要立體使用土地,並非只有平面管理,且地熱發電的主要生產設備多位於地下,不會限制地表利用,須思考如何透過法規管理,讓地熱定向井在土地使用更便利,加速再生能源發展和案場申請。
曾文生說,地熱能屬於基載電力,不受氣候影響,在能源轉型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目前已有24處地熱案場陸續運轉及開發中。位置包含大屯山區,宜蘭的清水、仁澤、土場,花蓮的瑞穗,臺東的紅葉、知本、金崙等,規劃總裝置容量約達61.75MW。
他表示,希望在2025年至少有20MW正式進入商轉,並在5年內擴大十倍,到2030年達到200MW,而在2040年達2GW(20億瓦)的設置願景,接著2050年達到6GW規模。
對於相關配套,曾文生說,費率會導入「前高後低」機制反應前期成本,也會建立「地熱單一服務窗口辦公室」,輔導設置地熱電廠等。此外,技術突破將是臺灣下階段積極努力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