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海巡執法未錄影引質疑 藍籲重視 綠:待司法調查

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少將表示,國防部不會直接介入,避免升高當地緊張局勢。
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少將表示,國防部不會直接介入,避免升高當地緊張局勢。(國防部提供)

【記者吳旻洲、袁世鋼/連線報導】中國快艇日前越界闖入金門海域,因拒檢蛇行翻覆釀成兩名漁民死亡,海巡單位證實,執法過程中未錄影蒐證。國防部昨(21) 日表示,自2022年中共對臺發動軍演後,已要求各級部隊配置攝影器材、蒐證器材,目的是蒐證、記錄,同時必要時也能滿足相關需求。

海巡署證實,2月14日的執法過程中,船上四名同仁,兩名預備登檢、一名操船,另一名負責瞭望、警戒及蒐證,但因為陸船蛇行、拒檢逃逸,在CP-1051艇艏迂迴航行,高速追逐狀況下,船身多次接觸,海巡船身也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同仁在高度專注維持平衡及準備強靠登檢狀況下,負責蒐證同仁沒有辦法拿蒐證器材蒐證。

由於執法過程沒有能全程錄影、錄音,導致無法將關鍵事實完整呈現,引發家屬及外界質疑,艦隊分署分署長廖德成表示,本案發生只歷時5分鐘,因海上追逐及時間短暫等因素,沒有能全程錄影,但廖德成強調,雖然沒有錄影讓事證分散,但不影響事實真相的始末。

對於海巡在執法過程中未加以蒐證,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21日在記者會中表示,國防部在2022年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訪臺後,中共對臺舉行軍演期間,參謀本部就已要求國軍各級部隊,尤其是海軍艦艇部隊必須配備適當的攝錄影蒐證器材,目前持續進行。

對於未能及時蒐證部分,海巡署也表示,依《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第9條規定,海巡人員執行公務時,應隨時照相、錄影、錄音,或用其他方式蒐證,保全相關事證;但此案中的10噸快艇艇身規模小,未來將全面檢討所有執勤時蒐證裝備事宜,在各式艦艇上都加裝舷外攝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