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陣營擬推動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配,從6年改為4年。行政院長陳建仁在1日受訪說,此事茲事體大,需全面盤點,行政院持保留態度,而到目前為止內政部、陸委會也沒有修法規劃。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日前公布立法院新會期的優先法案,其中一項為擬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推動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配,從6年改為4年。民眾黨立院黨團也表態支持此方向。
陳建仁說,政府對於陸配的權益一向都相當重視,而且給予很好的保障,以現在的規定來說,相對其他外國配偶的權利,政府對陸配的權利有更多保障。
醫界憂心恐擠壓台灣醫療資源,近日發起連署要求暫緩此案,截至2月底已突破6萬人連署。
依《健保法》規定,陸配依法取得居留證明文件後6個月,即可加入健保。衛生福利部長薛瑞元1日表示,陸配入籍若縮短年限,就陸配本人而言,對健保造成影響不大,影響的可能是依親家屬,對此衛福部還在評估中。
陸配取得國籍後,父母及子女循依親方式來台,若入籍後有6個月居住事實,即能加入健保。陸配若取得我國籍後,其離婚、喪偶後再婚後之父母、配偶及子女,亦可依法依親來台,並享有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