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日前召開「第9屆民俗審議會」113年度第1次會議,通過「北港進香」為重要民俗,並認定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為保存者,後續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辦理正式公告。
審議委員林茂賢表示,「北港進香」反映臺灣民間媽祖信仰的重要性,影響臺灣民間信仰甚遠,亦呈現地方民眾的集體記憶與認同。
審議委員戴寶村則就重要民俗登錄基準,肯定「北港進香」在歷史與社會的變遷下仍具文化生命力,且是由民眾自主自發,延續進香的傳統文化模式。
文化部長史哲指出,北港朝天宮為臺灣媽祖信仰中最具代表性的宮廟之一,進香的科儀從朝天宮的接駕、入廟、刈火或參香、會香與回鑾,均保留傳統形式。
除文化及宗教意義外,北港進香具全國性、跨縣市、形式多元的特色,且兼具信仰、文資、工藝、觀光等社會功能,早已成為地方社群認同的社會生活及文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