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黃捷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中配入籍應公開宣誓效忠台灣。對此,陸委會主委邱太三12日表示,中配與外配基礎點不同,須全盤考量,由立法院討論決定。
國民黨提案中國配偶入籍從6年放寬為4年,黃捷11日也提案,未來中配入籍須宣誓「完全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比照外配經考試,具備中華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後,才能取得戶籍。
對此,邱太三12日受訪時表示,中配議題很多立委關心,但中配如果要與外配比較,兩者基礎不一樣,很難給予評斷,若要平等對待,恐怕雙方都各有利弊,這個必須要全盤考量,也必須要分析利弊得失,還有相關配套,應該要由立法院來做討論。
內政部長林右昌受訪時表示,外國籍的部分目前沒有宣誓入籍程序,不過世界上很多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國,都有在入籍的時候有宣誓入籍的程序。外籍如果要加進這個程序的話,就必須在《國籍法》增加條文,賦予相關的義務,若涉及中配就必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條文新增相關的規定。
林右昌說,對於國家的宣誓,他相信是很多人會認同的,畢竟要加入一個大家庭,效忠國家,效忠中華民國也是應該有的提議。
至於是否支持中配入籍須宣誓效忠台灣?林右昌表示,中配的部分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部分是陸委會的權責,內政部主管的是《國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