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偵辦中國蘇丹紅辣粉案,以80萬元交保後的龍海公司負責人李彥廷12日突傳失聯遭檢警拘提,他不服而聲請提審;法官認為拘捕程序不合法,將他當庭釋放。不過,檢方也抗告成功,高雄地院13日上午二度召開羈押庭,認為他有逃亡、滅證等可能,將他收押禁見。
雄檢12日上午欲傳訊李男進一步釐清案情,先透過高市府衛生局與他聯繫,卻發現他失聯,因此立即簽發拘票,警方火速在中午將他拘提到案。但李男質疑,檢警根本是違法逮捕,因為他沒有失聯,只是漏接了幾次電話,手機內都有紀錄為證,不解衛生局為何要對檢方說謊;且警方逮捕他時並未出示拘票正本,因此向法院聲請提審。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警方留置李男時並未出示拘票,且根據高市府衛生局公務電話紀錄顯示,他也沒有拒接電話的情形;考量檢察官提出李男解約存款等證據,是在聲押時就已存在的事證,恐難以作為李男交保後有逃亡事實的新事證,因此認定拘捕程序不合法,將他當庭釋放。
雖然李男宣稱他當天一早就與衛生局通話5次,直到9時許因為同案被告、他的大姨子吳女需要就醫才漏接兩通電話;但有媒體報導,李男當天主動致電衛生局表示無法到場說明,衛生局要求僅需有人協助打開工廠大門,但事後再連續致電李男5次都無人接聽,這才向檢方通報失聯。對此,衛生局不願證實,僅稱「全案由地檢署指揮調查中」。
同時,檢方對於高雄地院法官裁定李男等人交保提出抗告後,高雄高分院12日晚間裁定發回更裁。高雄地院13日上午10時二度召開羈押庭,考量李男仍否認犯行,認為他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及勾串證人、湮滅證據的可能,為確保刑事訴追程序順利進行,當庭諭知收押禁見及禁止受授物件,李男自提審獲釋僅14小時就被羈押。
李男稍早發出聲明,質疑檢方發布他失聯的不實訊息,誤導新聞風向,造成此案司法氛圍扭曲,高雄高分院恐受不實訊息影響才會發回更裁。李男委任律師稱,對於羈押結果表示尊重,但李男12日遭警方違法逮捕、限制人身自由部分,將與家屬討論後,另對執法人員訴究。
此外,李男也澄清,媒體報導中所提的10家公司確實為家族企業,但這是一般企業經營的常態,各公司營業內容也各有不同,分為貿易(津棧、杰展、佳廣、廣元、釜山)、加工製造(海順)、電商銷售(初衣食伍)等,若認為設在同地址就有不法意圖,是對商業常態的誤會。
李男強調,公司少數批號產品被檢出有極微量蘇丹紅4至8ppb,若在10億公斤辣椒粉中加入4至8公斤蘇丹紅,實際上毫無增色效果,何必自找麻煩;而根據文獻指出,美國FDA擔心包裝汙染可能會出現違禁染料,因產地出貨為有色塑料袋,不能排除有非人為二次汙染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