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法去年3月修正上路,其中在菸盒上健康警示圖文面積,從35%增至50%的規定,緩衝期一年即將屆滿,將於今年3月22日開始正式施行。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20日表示,修法前的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僅規定不得低於35%,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不小於30%的規定。但根據加拿大癌症協會(Canada Cancer Society)2021年的報告顯示,全球規定菸盒包裝須有警示圖文的166個國家中,有122個國家或地區要求面積大於或等於50%,約占73%。
羅素英強調,本次我國通過修法,擴大菸盒警示圖文面積為50%,已逐步跟上全球趨勢。
她指出,透過菸盒的圖文警示,促使民眾減少使用菸草,是一種極具成本效益的方法,並賦予業者告知公眾危害的責任;不過,吸菸者一旦熟悉菸盒上的警示圖文後,多數會傾向視而不見,警示效用降低。研究也指出,健康警示圖文必須定期更換,才能維持警示效果,並觸及不同群眾。
國健署長吳昭軍表示,已協同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加強對市售菸品的查緝工作,若經查獲違規情形,將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且按次處罰;販賣者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吸菸有害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