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吳王闔閭,欲派刺客刺殺王僚之子慶忌。伍子胥向吳王推薦了要離。但要離身材瘦弱矮小,不過伍子胥卻認為,「要離謀事之時,卻有萬人之力」。於是,就講了一段要離與東海壯士──椒丘訢之間的故事。
壯士椒丘訢居住於東海邊上,以勇猛著稱,但為人自大而狂傲。
有一回,椒丘訢奉齊王之命出使吳國,一天來到淮河渡口,便停了下來,準備讓馬匹飲水解渴,但管理渡口的官吏見狀,卻連忙制止,「萬萬不可啊,淮河裡有一位水神,一見馬就會出現,把馬吃掉的。」
「在壯士面前,什麼神敢加以干涉?」狂妄的椒丘訢說完後,就派隨從領著馬到渡口喝水。沒想到,水裡立刻出現水神,搶走了馬,可憐的馬兒立刻沉入水中,消失不見。
椒丘訢見狀,大為憤怒,立刻脫下衣服,舉著劍沉入水裡,找水神決戰。椒丘訢就在水中與水神大戰。幾天後,浮出水面的椒丘訢,瞎了一隻眼睛。椒丘訢與水神大戰的事蹟,也傳了出去。
椒丘訢抵達吳國後,碰上朋友家辦喪事,便前去致意。
喪席上,椒丘訢坐了下來,對面的坐的正好是要離,在座還有許多士大夫。
椒丘訢仗著自己曾與水神搏鬥,態度十分傲慢,竟對席上的士大夫出言不遜。在座的人都無法忍受椒丘訢的自大、盛氣凌人,卻也默然不作聲。
這時,要離緩緩說道:「我聽說身為一個勇士,與太陽作戰,不會等待日晷移動;與神鬼作戰,不需要移動後腳跟;與人作戰,連聲氣都不會發出。活著出去,死了回來,不受對方侮辱。」椒丘訢一聽,張大眼睛瞪著要離。
據《東周列國志》記載,要離身材「僅五尺餘,腰圍一束」,極為瘦小。這時,要離卻面不改色,又繼續說,「你跟水神在水中決鬥,結果犧牲了馬,丟失了馬夫,還弄瞎了一隻眼,形體已經傷殘還自稱勇敢,這正是勇士的恥辱啊!」
「不當場戰死在敵人手下,而是貪戀自己的性命,還在我的面前表現出傲慢的神色呢!」要離說完,椒丘訢憤怒的脹紅了臉,起身後,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喪席結束,要離一回到家就對妻子說:「今天我在喪席上侮辱了壯士椒丘訢,他憤恨交加,今晚肯定會來找我報仇。」要離交代妻子要小心,還叮囑說:「不要關上家裡的門」。不要關門?妻子感到詫異,但也照做了。
到了晚上,椒丘訢果然來到要離的家門前,他一看要離家敞開著大門,就直接走進前堂,又發現前堂的門沒關,就進了要離的臥室,臥室也沒人看守,只看見要離披散著頭髮,仰躺在床上。
一心想報復的椒丘訢,一手拿劍,一手揪住要離之後,說:「你有三條該死的罪過,你知道嗎?」
「不知道。」要離說。
「你在大庭廣眾面前侮辱我,這是第一;回家也不關門,這是第二該死;第三,睡覺卻不防備。」椒丘訢接著說:「你有這三條該死的罪狀,想必你死了也不會怨恨我吧!」
「我並無三條該死的罪過,倒是你有三點不具備勇士資格的羞愧之處,你可知道?」要離語氣鎮定,神情平靜。
「不知道。」椒丘訢心感疑惑。
「我在眾人面前侮辱了你,你卻不敢當場回應、報復我。這是第一點你不配勇士的身分;第二,你進入我家大門不咳嗽,進我家前堂也不吱聲;第三點不配作勇士的原因是,你先拔劍,再揪住我的頭之後,才敢大聲說話。」
「你有這三點不配作勇士的原因,你卻敢來威嚇我,難道還不鄙陋嗎?」要離說完,直視著椒丘訢。
椒丘訢一聽,沉默片刻後,嘆了口氣,扔下手中的劍,「過去,從來沒有人敢輕視我的勇猛。要離,你的勇敢超過我之上,你才是真正的天下壯士。」
要離身上體現的似乎不僅是豪壯與勇敢,而是在過人的沉著與膽識下,體現出其智慧與機智。真不愧被伍子胥形容為「謀事之時,卻有萬人之力」。
聽完這個故事,吳王闔閭便要伍子胥前去邀請要離進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