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已於去年3月22日修正施行,禁菸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給未滿20歲者,國健署委託消基會進行「喬裝測試」,18日公布調查結果,發現近三成的菸品販賣業者,未查驗證件直接販售菸品,其中檳榔攤不合格率更超過四成。
國民健康署委託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去年7月至11月期間,由年滿20歲的工讀生穿著高中、職學生制服,進行「喬裝測試」,調查販賣菸品的商家在面對疑似未滿20歲的購買者,是否主動確認年齡,並要求查驗證件,或是直接拒賣。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陳雅萍表示,全國22個縣市、合計747家菸品販售場所中,有29%的菸品販賣業者未查驗證件直接販售菸品,顯示業者的教育訓練、法規認知及落實執行等,仍有持續改善的空間。
去年各類販賣菸品場所的不合格率由高至低依序為檳榔攤(43.2%)、一般商店(32.6%)、連鎖便利商店(22.8%)、連鎖超市或大賣場(19.1%)。檢視連續十年調查結果,近五年不合格率皆低於4成,且各類菸品販售場所的平均不合格率有小幅波動,但長期呈現下降趨勢。
陳雅萍認為,檳榔攤不合格率高可能與缺乏統一管理有關;年輕人更常去的超商,不合格率也較前一年上升,研判是員工教育較不足。
國健署表示,針對喬裝測試違規賣菸的業者名單,皆轉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加強稽查及輔導,並針對再次違規的業者依法處辦。去年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查販賣菸品場所共計31餘萬次,已針對違法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計裁處112件,罰鍰金額新臺幣103萬餘元。
最後,國健署長吳昭軍呼籲,業者應遵守法規,在第一線做好把關工作,於販賣菸品時,對於有年齡疑慮的消費者,應請其提出足以辨別年齡的證件,如消費者拒絕配合,為保護未滿20歲國人健康,業者應拒絕販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