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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融資四陷阱 立委提融資公司法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舉行催生「融資公司法」記者會,要求要讓融資公司有法律跟主管機關可以管轄,(民眾黨團提供)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舉行催生「融資公司法」記者會,要求要讓融資公司有法律跟主管機關可以管轄,(民眾黨團提供)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舉行催生「融資公司法」記者會,並邀請受害者代表馮女士、卡債自救會顧問暨律師趙興偉出席。黃珊珊表示,為終結融資亂象,民眾黨已提案「融資公司法」,至少要讓融資公司有法律跟主管機關可以管轄,力拚在本會期就能三讀通過。

馮女士表示,女兒被網路上的求職廣告「斜槓青年」吸引,結果落入金融投資陷阱,集團佯稱讓他們代操作就可以獲高額配息;慫恿女兒融資,再轉介給融資公司。融資公司則在沒有徵信跟評估女兒還款能力的狀況下,就放貸給她的女兒,誘騙女兒欠下巨額利息的債務。

馮女士說,融資公司幫女兒辦理「商品貸」38萬元,但扣除手續費、代辦費,實際只剩下27萬5‚800元;但是加上利息,卻要求償還52萬2‚500元。也因為被詐團誘導辦理「機車貸」,名目上貸款12萬元,但實際只有10萬元,更被要求要還款15萬餘元。

黃珊珊指出,現在台灣融資亂象有四大陷阱,包含:假買賣真借貸、簽空白本票、費用收取無節制、借新還舊利滾利。深陷高利貸款、慘遭融資詐騙的受害人數與金額,恐怕已經超過2007年時曾經轟動社會的卡債風暴。

因此,黃珊珊表示,民眾黨推動「融資公司法專法」的重點包含,融資公司應納為金融特許行業,需要申請許可,由金管會作為主管機關;融資公司負責人與業務員應有資格限制,並且必須對客戶進行KYC(確認客戶身分)程序,並向聯徵中心徵提信用資料。

以及主管機關須訂定辦法監管融資業務的種類、總餘額、限額、擔保品的品質等相關事項。明定融資公司利率、利息、費用、違約金之計算及上限;並嚴禁索要空白本票、與詐騙集團合謀等;嚴禁不當廣告行為等;嚴禁不當催收債務等。希望行政院也能盡速提出院版草案,規範融資公司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