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指出,偵七受理民眾遭假投資詐騙案件,經過濾、分析金流及虛擬貨幣流向,鎖定以陳嫌為首之詐欺集團,以虛擬貨幣後市可期等話術取信被害人匯款新臺幣入金投資,或派遣自稱幣商之面交車手向被害人收款、簽立泰達幣買賣契約,塑造正當交易之假象,再由面交車手協助被害人將泰達幣轉至詐欺集團指定之電子錢包佯裝成功入金。
刑事局表示,經報請北檢指揮偵辦,於去年10月25日、今年4月15日分三波查緝,共查獲陳嫌等13人到案,另發現陳嫌為防東窗事發,事先備妥買賣虛擬貨幣相關免責聲明,以掩飾犯行;初估本案被害人約50人,財損金額逾4000萬元。
最後,刑事局呼籲,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對於素昧平生的網友分享鼓吹投資虛擬貨幣,由網址下載非官方APP,推薦與自稱幣商之民眾買賣交易等新型態之投資詐騙手法,民眾不可不防。提醒民眾,如有接獲疑似詐騙電話或訊息,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110或前往鄰近的派出所查證,以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