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一年期義務役恢復,國軍是否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再度被拿出來討論。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司長沈世偉中將24日表示,國防部3月辦理的學術論壇,所有專家都認為軍事法院應該要有功能,但是否恢復審理刑事案件,確實還有不同看法。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與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4日上午排定聯席逐條審查《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等相關法案。
立委陳俊宇質詢時表示,國防部3月舉辦「軍事審判之過去、現在及轉型」學術論壇,沈世偉建議未來可「設置軍事行政訴訟庭」、「恢復軍事檢察」、「軍法官參審軍法案件」及「恢復軍事審判1至2個審級」,詢問上述內容是否就是國防部立場。
國防部長邱國正表示,辦學術論壇的用意,就是讓大家以後方向會比較一致,哪怕現在沒有軍法或軍事審判,但是一般司法審判也有軍事單位的人在內,有必要先溝通了解,將國軍的期望以及司法機關的困難做說明,在協調合作上產生的問題比較好解決。
至於軍法案件平時由司法院審理,司法院是否能適當處分?邱國正答覆,軍方已經發覺問題,例如營區裡面發生士兵鬥毆,交給一般法院審理以後,最後審判結果是不予處分,因為法官覺得鬥毆沒造成公共危害,這就是認知不同的情況,會產生很大差異,這也是以後軍方要強化的地方。
另外,立法院法制局日前提出報告,軍法案件速審速決可改依「軍審法」追訴處罰,是否代表國軍正研擬恢復平時軍事審判制度?沈世偉表示,3月6日的學術論壇,會中所有專家都認為,軍事法院應該要有功能,例如本次預定審查的「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若順利通過立法的話,軍事法院在行政類案件就有相關功能。
沈世偉說,是否要恢復軍事法院審理刑事案件,確實仍有學者、專家有不同看法,軍方現在平時沒有處理軍事審判時,仍有派軍法官借調檢察事務官,也有與相關司法機關聯繫,也有進行內部訓練,都針對戰時軍事審判進行準備以及儲備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