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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延誤或取消航班 美祭新規:需退還現金

美國要求,航班取消和嚴重延誤時,航空公司應自動退還現金。圖為雷根華盛頓國際機場。(Stefani Reynolds/AFP)
美國要求,航班取消和嚴重延誤時,航空公司應自動退還現金。圖為雷根華盛頓國際機場。(Stefani Reynolds/AFP)
【記者李馨/綜合報導】美國交通部週三(4月24日)宣布將實行新規定,要求航空公司在收取附加費問題上提高透明度,並在取消和嚴重延誤航班時自動向乘客退還現金,而不是代金券或旅行積分。

美國交通部長布塔朱吉(Pete Buttigieg)週三上午在記者會上說:「對於美國的飛行旅客來說,這是一個重要的日子。」他強調,新規定要求及時退現金,這是該部門有史以來對乘客權利的最大擴展。

航空公司可以決定飛機延誤多長時間才向乘客退款,但新規則界定了觸發退款的「重大 」延誤標準。交通部表示,在國內航班延誤時間超過3小時、國際航班延誤時間超過6小時的情況下,就符合退現金的條件。

新規定還指出,如果乘客的行程有其他重大變化,比如你可能要去一個機場,但航空公司實際上改變了你的機場或發生了類似情況,那麼乘客將得到退款。新規還要求,航空公司須提前提供行李費和改簽航班的相關資訊。

行李遲到12小時 要退行李費

此外,如果國內航班乘客的行李晚到了12個小時以上,航空公司還需要退還行李費;如果航空公司沒有提供Wi-Fi或升級座位等乘客已購買的服務,也需要退還費用。

交通部指出,新規意味著退款是自動的,「航空公司必須自動發放退款,而無需乘客明確提出要求退款或克服種種障礙」。

布塔朱吉在週三的一份聲明中說:「當航空公司欠乘客錢時,乘客理應拿回自己的錢,不需要頭疼或討價還價。」

各種附加費用 應公開透明

交通部週三還宣布了另外一項規定,要求航空公司更明確的提前披露各種附加費用,即所謂的「垃圾費用」,如意外的行李費或其他費用。該部門表示,預計這項規定每年總共可為乘客節省大約5億美元。

交通部官員們表示,航空公司收取附加費用是為了讓機票看起來比實際價格便宜,以利彼此之間的競爭,但乘客在購買機票後會發現,他們還會收到託運行李費、隨身行李費或預訂變更費等不受歡迎的附加費用,甚至涉及廣告中宣傳的折扣,而折扣只適用於部分票價。

交通部表示,航空公司還必須明確告訴乘客,他們的座位是有保證的,無需為確保航班座位而支付額外的費用。

新規則還要求,航空公司在自己的網路平台上或線下提供票價時,須「清晰、醒目、準確」的列出所有額外費用,並清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