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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府、中央能源局護航光電業者 非法開發圖利91億

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資料照。(中央社)
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府經發局與力暘集團共謀光電弊案,26日起訴15人。南檢查出,力暘總裁古盛煇為規避「小二甲禁令」,在未達2公頃的非都市土地建設光電場,關說時任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等人,陳等人則護航力暘以不實文件取得開發權,圖利力暘逾91億元。

南檢2022年間偵辦國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出租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疑涉侵占一案,意外發現力暘集團在台南市七股區一帶從事土地整合過程中疑涉不法;經專案小組蒐證調查,陸續發動6次搜索共68處,分別扣得大批證物及現金3,780萬元,並訊問被告及證人等共246人次。

檢調指出,近年來「小二甲光電變更開發案」數量大增,造成農地破碎及相關使用爭議,嚴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的完整性,行政院農委會(現改制為農業部)已於2020年7月28日公布《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明文規定不再同意小二甲申請使用地類別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並於同年8月1日生效。

而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為使旗下天英、天心、天柱、天任、天芮等5間能源公司(五天公司)規避「小二甲禁令」,在面積未達2公頃的非都市土地(俗稱小二甲)設置光電場,以避免較繁複的審查程序,及減省申請開發計畫所需的費用支出,遂關說陳凱凌、經濟部能源局(現改制為能源署)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等人,共謀解套方案。

古男熟知,若在「小二甲禁令」生效前取得之「土地所有權使用同意書」等證明文件,即不受禁令限制,因此涉嫌以不實的「土地所有權使用同意書」,向男市府經法局抽換原申請文件;陳、林等人不僅同意古男做法,更以召開光電推動研商會議等方式,逐步將力暘集團的訴求納入審查,以規避較繁複的審查程序,護航五天公司取得興辦事業計畫同意函。

檢方統計,五天公司因此節省申請開發計畫所需支出的技師簽證費用、開發影響費、出流管制規劃書及計畫書等費用合計約830萬元,並圖得可繼續利用承租的土地設置太陽能光電用益狀態不法利益估計達91億2,601萬餘元。

南檢26日偵結,認定陳凱凌及南市經發局時任王姓主任秘書、能源科邱姓專員、張姓技士等4人涉犯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林文信則涉犯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古盛煇及力暘集團幹部、員工等10人涉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公務員對主管與監督事務圖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依法起訴15人。

此外,檢方也發現,時任南市府顧問郭再欽2021年2月間居中安排古盛煇拜會台南市長黃偉哲,討論光電審查改採聯合審查制度等議題,黃偉哲指示陳凱凌依法研議;經以證人身分傳喚黃偉哲到案說明後,認為無積極證據可顯示他涉入其中。

對此,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育輝提醒,黃偉哲行事要非常小心,不要太接近「惡質的人」,尤其檢方提到陳凱凌有報告誰難配合要換掉,台南市光電弊案恐怕不是到此為止,還有很多案件。他強調,光電案有立委、黑道介入的傳聞不斷,他不反對綠能,但倉促的非核政策出了問題,準總統賴清德應有所調整,「不要每個地方都是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