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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霸凌加害者仍同班 議員揭學童身心受創

市議員李天生(左2)2日質詢要求教育局儘速修正「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作業流程」,避免同學繼續受害。(記者黃玉燕/攝影)
市議員李天生(左2)2日質詢要求教育局儘速修正「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作業流程」,避免同學繼續受害。(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台中某校發生校園霸凌事件後,在尚未調查定案前,被害學童與加害同學繼續在同一班級上課,造成被害同學極大心理壓力和恐懼。為此,市議員李天生2日質詢批評,教育局長答應將被害同學「轉班隔離」或是「集中上課」,不過至今沒有處理,被害學童身心受創,並出現自殘現象。他要求教育局儘速修正「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作業流程」,避免同學繼續受害。

李天生指出,他接獲陳情,有同學在學校遭到同儕霸凌,事發後,被害學童和加害同學還繼續在同一班級上課,校方竟解釋說,「要等調查報告出爐後,才能著手處理」。議員質疑,該校日前開會確認本事件為霸凌事件,其中有8人同意、0人不同意,是一面倒的結局;不過,調查結果雖然具體確實,但還要等被害同學提出申復,並經審議後才能最後定案?

李天生指出,他在3月臨時會中曾提出反映,當時教育局長也同意授權校長,將受害同學「轉班隔離」或是「集中上課」,以解決困擾的問題,但是校方並沒有做到,查問教育局小教科長是否處理,竟回說不知道有該案! 他要求議會訂定「藐視議會法」,市府官員欺騙議員時要進行懲處。

李天生強調,校園霸凌事件發生後,被害同學和加害同學繼續同班上課,時間長達1、2個月,造成本案被害學童身心受創,並有自殘現象。他批,這種規定,外界無法接受,要求教育局儘速修正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作業流程,避免同學繼續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