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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院所強制口罩令 5/19起全面解禁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宣布,19日起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從強制佩戴口罩調整為建議佩戴。(中央社。)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宣布,19日起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從強制佩戴口罩調整為建議佩戴。(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趨緩,但醫療機構仍存在戴口罩規定,實施至今已超過1千多天,疾管署8日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是否解禁,經專家決議,自5月19日起,調整醫療醫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

武漢肺炎在2020年蔓延全球,台灣在當月12月1日起,要求民眾出入醫療院所等8大類場所,都要配戴口罩,但隨著疫情趨緩,臨近國家,如日本、韓國等國已陸續解除口罩令,目前台灣醫療場所口罩規定仍持續,實施逾1千多日。

疾管署8日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新冠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醫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醫療醫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說,經專家會議決議,5月19日起相關機構全面改採建議佩戴口罩,不再強制佩戴口罩。

疾管署表示,對於民眾配戴口罩規定,有三項調整規定,一 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二為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

三為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