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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鏡人條款揭中信金最大股東 辜仲諒持股占逾8%

圖為辜仲諒。資料照。(中央社)
圖為辜仲諒。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侯駿霖/台北報導】金控藏鏡人條款於今年5月正式上路,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13日主動申報持股高達17.8億股,占中信金已發行股份總額8.87%,股票若以14日收盤價36.05元計算,市值將高達新台幣643億元,市場也傳出辜是為重返中信金做準備。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今年2月前審獲判無罪後,市場傳出將重返中信金董事會的消息。

今年5月10日起上市櫃公司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從10%降為5%,將使上市櫃公司背後藏鏡人股東無所遁形。金管會日前指出,藏鏡人條款上路後,以2022年底的統計來看,將新增3,307股東需要補申報,否則最重可罰480萬元罰鍰。中信金13日代辜仲諒公告持股來到17.84億10萬1,290股,約占中信金股本2,012億元的8.87%。

若對比中信金14日最新公布的前十大股東名單,第一大股東花旗銀行(台灣)受託保管新加坡政府投資專戶、持股3.89%,第二大股東宜高投資持股2.38%,均未見辜仲諒身影。

金管會解釋,公司年報前十大股東的概念,依法規定是針對單一自然人或法人,例如辜仲諒個人,但這與《證交法》揭露門檻定義不同,加上過去上市櫃公司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為10%,因此掌握股權落在5%至10%的股東,不需特別揭露。但今年5月10日起,大量持股申報法規門檻降到5%,包括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以及以特殊目的個體名義的「單獨取得」,以及透過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合意取得公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5%的「共同取得」。簡言之,此次持股申報是歸戶結果,而非財報前十大股東揭露的個別實體。

外界認為,藏鏡人條款上路後,包括開發金辜家、中信金辜家、富邦金蔡家、國泰金蔡家、台新金吳家、新光金吳家等,持股將陸續曝光。媒體追問,金管會是否擔心會有惡意併購情況發生?對此,金管會表示,該規定所有公司一體適用,期待讓資訊更透明,也希望公司治理可以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