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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涉替詐團律師藏贓款 北檢搜索橋院、宿舍

刑事局南打中心在詐團水房內查扣的贓證物。資料照。(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提供)
刑事局南打中心在詐團水房內查扣的贓證物。資料照。(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提供)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以鄭鴻威為首的16名律師涉擔任詐騙集團軍師,幫忙打官司、洩漏偵查筆錄,台北地檢署13日依組織犯罪、洩密、洗錢等罪起訴18名犯嫌。檢方指控,鄭男還將300萬元贓款藏在好友法官石育恩位於橋頭地院的辦公室內,17日指揮廉政署、調查局前往搜索。

北檢13日起訴鄭男團夥,移審台北地院後,法官裁定鄭男及他的林姓助理延長羈押3個月。開庭時,檢方根據卷證資料指控,鄭男將300萬元贓款藏匿在石育恩的橋頭地院法官辦公室內;但鄭男辯稱,他與石育恩是熟識好友,石男在擔任公職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他是為了購屋才會找石男幫忙與代銷業者、建商牽線,300萬元是購屋工程款。

據了解,石男與本案主嫌鄭男是政治大學法律系同窗好友,今年3月間,北檢偵辦律師洩密案消息曝光後,石男即主動向橋頭地院報告,自承在分發橋院前,曾北上幫朋友代轉交律師費10萬元給涉案律師;並將他與鄭男的對話紀錄交給院方自清,強調未涉任何不法。

據媒體報導,北檢為釐清此部分案情,17日指揮廉政署、調查局搜索石男辦公室、宿舍,但北檢並未證實。

橋院初步調查後,也認為有疑點,已循政風體系通報廉政署進行刑事偵查。橋院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本案相關偵查作為及後續結果,以台北地檢署之說法為準,若有需要配合之處,將全力配合調查。此外,石姓法官所涉爭議行為,本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已於16日進行審議,決議建請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