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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法祭天價罰金?國土署:裁罰依個案分類

台中山城包括東勢、石岡、新社、和平區等地區為全國重要柑桔產地,每年舉辦競賽,農民憂心國土計畫法實施後受到影響。(記者黃玉燕/攝影)
台中山城包括東勢、石岡、新社、和平區等地區為全國重要柑桔產地,每年舉辦競賽,農民憂心國土計畫法實施後受到影響。(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台中包括東勢、石岡、新社、和平區等山城地區被劃入《國土計畫法》「水質保護區」引發議論,市長盧秀燕27日回應議會質詢,指2025年新法上路後,農地將被限縮使用與提高至天價罰金。國土署澄清表示,既有合法使用的農牧用地不受影響、不增加管制,且裁罰會依個案違規情形進行分類分級,一般小面積土地使用違規與現行區域計畫法規定相同,罰款為6萬元到30萬元。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27日晚間以新聞稿表示,台中市議會今天進行市政總質詢時,有議員詢問台中市長盧秀燕國土計畫議題,盧秀燕答詢時回應,「國土計畫法下,農地將被限縮使用,包括加嚴刑責、提高天價罰金及檢舉制度等」,國土署要予以澄清。

國土署表示,合法使用的農牧用地在未來國土計畫上路後,一樣還是可以從事農作、農業產銷設施等用途,與現行規定一致,且既有合法使用不受影響,不會增加管制。

另外,所謂「天價罰金」,國土署強調,依國土計畫法第38條規定,未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使用原則,是會依個案違規情形,進行分類分級的裁罰。針對大規模使用,例如2公頃以上的大型開發案,才會視違規情節適用新台幣30萬元以上的罰則。

至於一般小面積的土地使用違規,則與現行《區域計畫法》規定相同,罰款為6萬元至30萬元,並非《國土計畫法》上路後,所有農地違規都應裁罰高額罰金。此外,違反《國土計畫法》釀成災害、致人於死或致人重傷者,才會受到刑責處罰。

國土署表示,國土功能分區是由地方政府依轄內農地條件,及各級國土計畫指導進行劃設,國土計畫法明年5月正式上路後,地方政府可依發展需求進行檢討與調整。既有農地、建地將依照「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保障合法使用權利,絕不會犧牲農民權益。